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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教育局
关于2008年春受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公告
按照中、省、市教师资格认定的要求,现将我县2008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㈠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3、具备该学科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㈡幼儿园教师资格:
1、具有幼儿师范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㈢小学教师资格
1、具有师范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㈣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的,需参加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B级考试并取得合格等次。
2、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㈤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的,需参加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A级考试并取得合格等次。
2、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工作流程
㈠网上申请。申请时间为2008年4月7日至4月13日。2008年春季,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本人,在仪陇教育网下载单机版软件及相关说明或者直接到县教育局政工股复制文件,然后准确录入本人信息,再导出数据用移动存储(如U盘,MP3等)上报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将申请人员个人信息载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yszg.edu.cn),供公众浏览。
㈡信息审核。
审核时间为:为2008年4月7日至4月13日。
申请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高级中学(中专)教师资格的一式二份,申请其他资格种类人员一式一份。
2、毕业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
⑴师范类教育毕业生,提供学业成绩单(由材料提供部门加盖单位公章),教育实习鉴定表。
⑵非师范类教育毕业生,提供《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单》。
㈢教学能力测试:需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由市、县组织的教学能力测试。
㈣体检:时间为2008年4月19日上午抽饿血,带近期彩色照片两张(照片大小在超过3厘米×4厘米)。地点定在仪陇县中医院新政院区(新政镇盐店街)。
㈤召开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审委员会。
㈥发放证书:2008年5月2日至5月20日
详细情况请登录仪陇教育网(http://www.yledu.net/)。
咨询电话:0817-7216535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