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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教育局文件
仪教发〔2008〕40号
仪陇县教育局
关于公开选拔部分片区教育督导组组长的
通 知
各中小学、特教学校、教师进修校、教育督导组:
为加快我县教育系统内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步伐,完善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四川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试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工作实际,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并报经县委同意,决定对部分片区的教育督导组组长职位进行公开选拔,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及职数
仪陇县教育局立山教育督导组组长1名;
仪陇县教育局大寅教育督导组组长1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及条件
1.参选范围
参加本次公开选拔的范围是:仪陇县内各公办中小学的现任校长、副校长,高完中(职中)的现任中层正职,各片区教育督导组成员。凡属县委或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报名前,需书面向县委组织部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报名。
2.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立山和大寅两个教育督导组的新任组长,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且身心健康。年龄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2)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工作经历。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且教育教学和管理业绩突出。
(4)任职经历。担任学校正、副校长2年以上,或担任高完中(职中)中层正职3年以上,或在教育督导组工作2年以上。
(5)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鲜明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有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以人为本,依法治教,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有强烈的改革意识和与时俱进精神;能够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密切联系群众,严于律己,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业务素质。热爱学习,教育理念先进,熟悉中小学主要课程教学大纲及有关学科的教材教法,掌握与中小学教育有关的基础知识,具有较丰富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教育管理知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7)工作考核。近3年年度工作考核在称职及以上。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及步骤
1.发布公告
实施方案确定后,县教育局以文件、传真、网络等形式发布公开选拔的通知,公布拟选拔职位职数、参选资格条件、选拔程序方法等内容,并广泛宣传发动,动员符合参选资格条件的人员报名参选。
2.公开报名
凡符合参选资格条件的干部和教师,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拔。每位参选人限报1个职位。
特别说明:为推动干部交流任职,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在立山片区工作的同志,只能报名参加大寅教育督导组组长的公开选拔;现在大寅片区工作的同志,只能报名参加立山教育督导组组长的公开选拔。
(1)报名时间
2008年7月2日--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3日下午6:30。
(2)报名地点
仪陇县教育局政工股。
(3)报名要求
报名方式为本人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和业绩的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填写《仪陇县教育局公开选拔部分片区教育督导组组长报名登记表》。所有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选资格。
3.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比照“资格条件”的规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参选条件和职位要求者列为参加选拔的人选。为确保选拔质量,资格审查后,公选职位与符合条件的参选人数应达到1:5以上,若不足1:5,该职位的公开选拔不再进行。
4.综合素质测评和第一次民主推荐
县教育局公开选拔领导小组按职位分别派出测评推荐组深入参选人所在地,实地组织综合素质测评和民主推荐。综合素质测评和民主推荐采取会议形式进行,会议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教育局通知为准,参会人员:学校领导干部参加公开选拔的,参会人员为参选人所在学校的全体教职工;教育督导组成员参加公开选拔的,参会人员为参选人所在教育督导组成员、所在片区的所有学校的正、副校长和正、副主任。参加综合素质测评和民主推荐的人数不低于应参会总人数的80%。综合素质测评实行“优、良、中、差”四等评价制,按“优”等计算得分,综合素质测评分数为40分,计分公式为:测评得分=优秀率x40;民主推荐由参会人员等额推荐陈述候选人,民主推荐分数为60分,计分公式为:推荐得分=得票率x60。测评和推荐两项得分之和作为第一次推荐结果,报经教育局公选领导小组审核后,每个职位取总分前3名为陈述人选,并通知陈述人作好陈述准备。
5.会议陈述和第二次推荐
个人陈述和第二次推荐同样采用会议的形式进行。
会议时间:(待定)
会议地点:(待定)
会议程序:
(1)确定陈述顺序。陈述人按职位分组,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陈述顺序。陈述对象在未陈述前不得旁听他人的陈述,陈述完毕,可参与旁听。
(2)大会个人陈述。个人陈述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个人陈述内容主要包括:个人简历,德、能、勤、绩、廉及担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对新岗位的认识、打算和态度等。陈述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3)领导专家提问。参会领导、专家根据陈述人的陈述情况及公选职位的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提问,陈述人必须正面回答问题。
(4)第二次民主推荐。参会人员根据陈述人的陈述及答问情况,在陈述人选范围内按职位等额进行第二次民主推荐。
(5)统计汇总第二次推荐结果,报经教育局公选领导小组审核后,现场公布陈述人的得票情况,每个职位取得票的前2名为考察人选。
6.组织考察和分析
县教育局按照干部考察程序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重点考核其现实表现、实际工作能力、群众认可情况和工作业绩;考察结束后,及时将考察情况报公选领导小组审核。
7.决定任用
根据“两推一陈述”及考察结果,特别是第二次民主推荐的得票情况,由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拟任用人选,按程序对拟任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未听到不同意见或虽有不同意见但经核实不影响任职的,根据公示和考察情况,按规定决定任用人选;在公示期,群众对拟任用人选有不同意见,经公选领导小组核实影响任职的,则递补第二次民主推荐得票前2名中的另一位人选为拟任用人选。
8.管理考核
公开选拔的教育督导组组长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其所试用职务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由县教育局按照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并在其试用片区的领导干部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若胜任则正式任职;若不胜任或不满意率超过30%,免去其试用职务,原则上回试用前的单位安排工作。
四、公开选拔的组织领导及监督
1.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仪陇县教育局公开选拔部分片区教育督导组组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 长:罗均生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李 康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阳 荣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谭朝志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许北琼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成 员:县教育局政工股、监审股相关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政工股,办公室主任由郑万里同志担任。
2.纪律监督
公开选拔部分片区教育督导组组长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则,对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以不正当方式拉取推荐票等行为,要坚决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县教育局纪检组对本次公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监督,确保整个公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施。
本次公开选拔部分片区教育督导组组长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817-7221984(县教育局纪检组)
0817-7224981(县教育局政工股)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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